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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心的经济:礼物之精神与礼乐之鬼魂 |
|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日期:2007-6-26 17:52:24 添加到收藏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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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与儒教之间寻求一条通道
“请让我开始” 请——让——我——开——始 ——很久以来,这句话就一直在我心中回响,不由我自主地从我心中涌出来,似乎这几个字在 要求我重复它们,似乎有一支笔早已经把它们一个字、一个字地铭写在我心上,在我舌头边与“话 头”上。而这一次,我将公开地说出来,说给你们听。 当一个想要去讲说什么,或者说,在一个人开始说话之前,他不得不先说一声:请,请让。这 时,这个“我”似乎还不是主格,而是宾格,这在英语里会更为明确。那就是说(that is to say), 在一个人说话之前,尤其用汉语说话之前,想“说”出“话”前,他已经说了“请”,他已经在请 求与祈请什么,已经承认了他人的存在与辞让,已经发出了一个吁请,一个愿望,或一个愿念(请 允许我使用这个带有佛教色彩的词)。 但他在向谁请求呢?他又在请求什么呢?甚至,这个请求的主体又是谁呢?它不应该是“我”, 因为“让我”的我作为宾格都还不是主格的说着话的“我”,主格的“我”应该只属于那个“始” 的位置,在说话之前,在某个具体语境之外,如何有“我”存在呢?如果不是“我”,那又是谁呢? 是话语或语言本身在要求?在言说?是语言在说我们或语言言说它本身——好一个海德格尔或本雅 明式的说法!总之,是先已经有了“话”,已经有了“话头”,我才去“说”它,即,我只是在 “引用”(这就是我为什么为这句话打上引号),引用一句成语或习语,它只是一句口头禅而已? 或者,它已经显示了一种仪规,一种礼仪。那就是说,礼仪已经先在地是我们言说的前提,但礼仪 又是谁规定的?又从何而来呢?那“请”是谁最先说的呢?又是向着谁说的呢?又以什么名义(in the name of )说的呢?谁进入与处身于那个名字上呢? 当我在说话之前,说“我说”之前,礼仪已在要求我遵从它,“请- 让- 我- 开- 始”这些词 的位置由谁来占据呢?当我强调它是礼仪时,当我说出“请”时,我已经处身于汉语与中国文化, 处身于儒教之中了。 在基督教这边,则已经使这个位置明确了。在《启示录》第一章中约翰这样写道:“耶稣基督 的启示,就是神赐给他,叫他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众仆人。他就差遣使者,晓谕他的仆人约翰。 约翰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证明出来。念这书上所预言的,和那些听见 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这里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要求与传递的顺序: 上帝——耶稣——天使——约翰(见证者与记录书写者)——阅读者与听众。这个次序无疑既是权 柄的证明,又意味着福音的派遣与发送(schicken,Geschick, Geschenken ,用德语 来说也与 命运、礼物相关),以及传递的轨迹与道路。这个道或Logos 不仅从过去而来,而且更是从未来的 启示而来,是“未来之来”——基督尚未重来,但又处于来临之中,他的文字信息却已经先到了, 他的“表记”已经开始铭写了,铭写出一条通道,以便基督能抵达。 这个道或Logos 是否也可能是庄子所说的“可传而不可授,可得而不可见”的道呢?在基督教, 对那些信仰者、有所领受者而言,启示已经对他们显现了,已经被“看”到了,尽管又是默示的, 只是一条隐秘的通道,而且是借助于文字与书写。这条隐秘的通道(passage )又是如何由文字书 写出来与标记的呢?书写如何打开,把生命册打开,让另一只手在它上面书写自己的名字?或者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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