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摘要:从世纪之交开始,中国公民社会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研究的兴起,以NGO为代表的公民社会范例研究渐居主流地位,国家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说”得到推进,全球公民社会研究得到关注,可以看作是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这既是结合公民社会的新发展对前阶段研究作出的总结和深化,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公民社会实践的推动下积极开拓新的研究领域而取得的新成果。而这些研究的新进展也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公民社会的实体建设。
关键词:中国;社会主义公民社会;NGO;良性互动说;全球公民社会
如果以1992年邓正来和景跃进合著的《建构中国市民社会》为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滥觞之作,那么,我们大致可以将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进程划分为两个阶段。[1]第一个阶段从1992年起至上世纪末,此阶段的研究伴随着政治、经济及社会领域的改革而进行,围绕着中国是否存在一个公民社会,能否建构一个公民社会以及公民社会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学术界中进行了较为广泛的争鸣。第二阶段从世纪之交开始至今,这一阶段正是我国各个领域的改革成果初显同时也是前期改革中隐藏的问题逐渐暴露的时期,而且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扩大,全球化的浪潮几乎席卷了每一个领域,相比于前一阶段,这一阶段的公民社会研究表现出明显的新特征:公民社会继续作为一种理想范式被讨论和引证,西方左翼的公民社会理论越来越受到关注,一些学者尝试着超越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简单对立,寻找建构一种可欲(desirable)的“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模式;与此同时,公民社会的政治社会学研究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大量实证研究成果涌现并且形成了重要的社会影响,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等概念多超越学术界而为普通群众所接受。规范与实证研究的进步共同证实了早期为邓正来所倡导的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说”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强大解释力,这也促使更多学者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角度关注中国“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改革”的勾连性,从而使相关的讨论成为这一时期中国公民社会研究中的又一个特点。最后,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更加全面地融入全球化,作为全球公民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公民社会如何融入全球事务、参与全球治理,在此过程中如何处理自身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凸现,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构成了新世纪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新亮点。
本文关注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第二阶段成果,文章拟围绕以上四个方面,对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新进展作出一个述评。
一、范式转型:从公民社会到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研究
对西方公民社会理论的评介工作在上世纪90年代几近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学术界已普遍接受了关于公民社会理论的源流和模式划分。从源流上看,公民社会的“L”流和“M”流尽管存在不可忽视的差异性,但它们所要表达的都是对国家权威的怀疑,以及以公民社会制衡国家的愿望,并由此形成了公民社会的自由主义模式。在第一阶段,以自由主义的公民社会理论为原型作研究的,可称为中国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2]论者。因为90年代初我国各个领域的改革已全面展开,尤其是1992年正式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市民社会论者的研究正好适应了这一新的形势,逐渐成为我国政治哲学和政治学研究的主流之一。他们的研究既被看作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同时也被看作是对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从而破除全能主义国家的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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